近年来,区法学会积极统筹协调,整合各类资源,在12个镇设立“法律诊室”,169个村(社区)设立“法律驿站”,不断将法学会服务触角向基层延伸。明确了镇、村(社区)法律服务站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形成了由各镇党委副书记任“法律诊室”主任,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驻服务点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及律师为成员的法学会法律服务站服务体系。目前,全区169个村(社区)“法律驿站”建设实现了全覆盖。 来源:凤翔区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