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会之窗
政法要闻
学会动态
学会公告
法律法规
法学研究
法治文化
他山之石
最新公告:
[2024-08-05]
宝鸡市 “法学智库”管理办法(试行)
[2024-08-05]
宝鸡市法学会 关于印发《宝鸡市“法学智库”入库 名单》的通知
[2024-07-19]
宝鸡市法学会关于对全市“法学智库”拟入库名单的公示
搜索
当前位置:
主页
>
学会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征集第六届“法治陕西论坛”论文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24-07-02 23:58
作者:
点击:
次
根据省法学会工作安排,第六届“法治陕西论坛”将于下半年在西安市举办。论坛由陕西省法学会主办,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财经大学等协办。现将论坛征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
一
)
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法治建设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分论题
1.传承红色法治文化研究;
2.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3.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法治保障研究;
4.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研究;
5.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下推进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路径研究;
6.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加快推进形成新质生产力;
7.以高效能法治政府建设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
8.新质生产力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9.加强区域协同立法,推进“关中协同创新、陕北转型持续、陕南绿色循环”三大区域发展战略;
10.加强对外开放法治建设,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国际环境。
二、征文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坚守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聚焦主题和分论题,体现鲜明的政治性和时代性。
2.人事关系在陕的法学、法律工作者以及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其他各界人士均可投稿。
3.文章须为2023年之后创作完成,具有独立著作权,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投,文责自负。以个人名义投稿的论文,每篇论文联合署名作者不超过4个。
4.作者对提交的论文要进行“学术不端检索”,“查重率”要控制在 25%以内。
5.题目可以根据主题和分论题自拟,一般脱离主题的论文不予采用。文章字数控制在5000-12000字之间。
(二)体例统一
1.统一使用 Word 文本,标题采用宋体二号,正文采用宋体三号;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 文中标题按“一、(一)、1......”规则进行排列;参考文献置于文末。
2.在论文左上角标注“第六届‘法治陕西论坛’征文”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论坛征文。如不同意在获奖之后由陕西省法学会收入论文集,须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否则,视为同意。
3.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论文首页的脚注中,注明作者简介及联系方式(姓名、单位、职务职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邮编)。
三、论文评审
(一)初评。宝鸡市法学会组织专家对本市所征集的论文进行初评,对论文进行政治把关和学术不端检测(请在论文首页标注查重率),论文查重率不超过25%。
(二)复评。论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论文进行复评和学术不端检测,将不低于征集论文总数 10%的优秀论文报省法学会。
(三)终评。省法学会组织评委会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原则上同一作者在论坛中只能获奖1篇。
(四)获奖论文交流、颁奖、运用。“法治陕西论坛”组委会将对获奖作者进行通报表扬,寄发荣誉证书,并邀请部分获奖作者代表参加论坛颁奖、交流或其他省级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四、征文报送
宝鸡市法学会按征集论文总数的50%比例推荐优秀论文参加复评。征文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6日。投稿请按规定格式发送至宝鸡市法学会电子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法治陕西论坛+分论题类别+作者姓名+论文名称,随邮附论文查重报告。
五、成果转化
省法学会将获奖论文择优编辑《法学研究成果要报》,报省委领导和有关单位。优秀论文将择优结集出版。
联 系 人:白新宇
联系电话:(0917)3263527 19888976036
电子邮箱:
baojifxh@163.com
附《论文格式》
上一篇:关于推荐全市“法学智库”人选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转发《关于征集第十二届“关中—天水经济区 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