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第十五届“西部法治论坛”在成都举行。宝鸡市法学会荣获第十五届“西部法治论坛”主题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报送的2篇论文获奖。
本届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区、市)法学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共同主办,四川省法学会承办。论坛以“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法治保障”为主题,围绕“深化西部开放发展的法治合作机制”“优化服务业发展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实践创新”“决胜脱贫攻坚战的法治服务保障”等论题进行深入探讨,共商西部地区法治建设发展大计。
本届论坛共征集论文3070篇,经中国法学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共评出获奖论文120篇、优秀组织奖26个。金台区法院惠小刚同志撰写的论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实证考察与进路探索》获二等奖,并在大会上交流发言。金台区法院刘沛宏同志撰写的论文《“行民交叉”:我国不动产登记案件诉讼程序的进阶之路》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