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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三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
时间:2018-05-18 10:22    作者:网站管理员   点击:

各市(区)法学会,各研究会,各相关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论坛轮流承办机制和中国法学会的安排,第十三届“西部法治论坛”由云南省法学会承办,论坛拟于2018年10月中上旬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现将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新时代西部法治建设

  (二)分论题

  1. 西部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

  2. “一带一路”建设涉外法律问题研究

  3. 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法律问题研究

  4. 西部地区治理毒品问题研究

5.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问题研究

 

二、征文要求

 

  (一)广泛参与。我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均可自主撰写论文参加论坛。

  (二)题目自拟。具体题目可围绕主题和分论题自拟,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方向正确。征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地方法治建设实际,特别要注重应用性、实践性和针对性。

  (四)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具有独立著作权,符合国家保密要求,字数应在5000~10000字。

  (五)截止时间。征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体例统一

  1. 统一使用Word文本,标题采用宋体三号,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

  2. 文中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参考文献采用尾注。

  3. 文中标题按“一、(一)、1……”规则进行排列。

  4. 在论文标题下方,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脚注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或职称)。正文后附作者联系方式(电话、电子信箱)。

5. 在论文左上角标注“第十三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

 

三、论文评选

 

  论文评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设初评和终评两道程序。

  (一)初评

  1. 初评由陕西省法学会组织专家进行。9月10日前,陕西省法学会按征集论文总数的15%向云南省法学会报送优秀论文和全部论文的电子文档。

  2.初评时陕西省法学会对论文的政治把关和学术不端审查,学术不端审查复制率不得超过30%。

  3.陕西省法学会推荐优秀组织奖1名。

  (二)终评

  1. 云南省法学会对论文的政治方向进行把关后统一报中国法学会。

  2. 终评由中国法学会组织,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三)颁奖

  1. 论坛组委会对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2. 论坛组委会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加第十三届“西部法治论坛”。

3. 中国法学会将对获奖论文择优结集出版。

 

 

附件:关于第十三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图1)第十三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情况统计表.doc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法学会研究部

  联系人:赵  敏   89623683   13324570120

  邮  箱:yjb @sxsfxh.org.cn

 

  陕西省法学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