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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公告
关于印发《2018年市法学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18-04-11 15:32
作者:
网站管理员
点击:
次
各县区法学会、市级团体会员单位:
现将《2018年市法学会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报市法学会。
宝鸡市法学会
2018年4月11日
2018年市法学会工作要点
2018年宝鸡市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省委和市委全会及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聚力加快追赶超越“三大目标”“六大行动”,团结引领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治宝鸡建设实践,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努力开创全市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服务保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抓好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切实把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判断、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上来。
2.采取座谈会、学术讲座、法学论坛、专项课题等形式,利用“双百”“基层行”等宣传阵地,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研究、宣传和贯彻。
3.全面落实省法学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政治引领职责。
4.按照《党章》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推进全市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与相关部门主动协调,尽快成立市法学会党组。加强协调指导,推动县区法学会成立党组。
二、扎实开展法学研究工作
5.扎实推进“调查研究月”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加快追赶超越“三大目标”“六大行动”,广泛动员全市会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法学研究。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做好“调查研究月”有关工作的通知》。
6.认真做好重点课题招标工作。加大招标课题力度,结合“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和全市政法系统10项重点工作,确定8—15个招标课题,推出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做好2018年度招标课题的申报、立项、审查、评定、奖励等工作。
7.积极组织参与论坛活动,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组织会员积极参与“西部法治论坛”“法治陕西论坛”和中省法学会、相关社科团体、法学研究机构以及政法部门开展的征文活动。对获奖论文和优秀调研成果,在《宝鸡政法·法学会专刊》刊登,并积极向市级以上网站、刊物、信息平台予以推荐,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学理论支持。
8.加强研究会建设。按照新时代社会发展要求,成立新的研究会。充分调动研究会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研究会在法学研究上的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
9.认真落实《宝鸡市法学会法律专家人才库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市法学法律界专家人才的智力资源,着力提升资政协调能力,在服务大局和法治宝鸡建设上取得实效。
三、推动县区法学会全面发展
10.制定印发县区法学会工作考核办法。健全完善县区法学会工作考核体系,量化考核指标,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全市法学会工作规范运行。
11.开展“一县区一特色”工作提升年活动。全面落实加快追赶超越要求,开拓创新,强化举措,挖潜提质,打造特色亮点工作,推进“一县区一特色”工作深入开展。
12.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全市政法系统“调查研究月”活动为契机,注重挖掘、培育县区法学会先进典型,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助推全市法学会工作整体发展。
四、主动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工作
13.扎实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发挥法学会的联络协调作用,创新活动方式,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广泛性。
14.全面贯彻落实《法学会会员提供访前法律咨询服务和参与化解疑难信访案件工作实施办法》,组织会员开展访前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化解疑难信访案件。
1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学会优势,鼓励研究会和法学法律专家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涉法涉诉等疑难问题的研讨、论证、解答,为政府、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涉法涉诉信访研究会年内研究解决3—5起案件。
16.鼓励各县区法学会在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第三方评估、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等方面工作的探索实践,对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进行大力推广。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7.认真开展“走出去”活动。组织法学会系统干部到省内外开展学习交流,借鉴先进经验,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18.积极派员参加中省法学会举办的干部培训班,适时举办全市法学会工作业务培训班,增强法学会干部干事创业的本领。
19.加强与省法学会的联系沟通,组织会员参加中省法学会举办的各类专项培训,拓宽工作视野,提升业务素质。
20.做好会员的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质量和数量并重,在确保会员发展质量的前提下,实现会员数量和规模大增加、大发展。加强会员队伍管理,拓宽会员联系渠道,完善会员联络员制度,主动热情为会员拓展联络交流平台,使法学会真正成为广大会员的“娘家”。
抄送:省法学会,市法学会会长、副会长。
中共宝鸡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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