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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青年普法志愿者 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7-16 10:50    作者:网站管理员   点击:
    为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基层行普法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省法学会、省司法厅、团省委《关于开展2020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围绕发挥制度优势、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宝鸡、法治宝鸡,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宣传力度。以服务基层群众为重点,以弘扬法治精神为目标,努力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实现宝鸡新时代追赶超越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积极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使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宣传党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宣传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的典型事例,进一步增强爱国热情。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研究好、阐释好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宣传充分认识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凝聚基层群众积极投身谱写新时代宝鸡追赶超越的伟大实践,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三)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契机,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基层群众等为重要对象,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等宪法法律“八进”活动,让社会公众了解宪法,掌握宪法知识,培养公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意识。
    (四)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深入宣传党中央、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应急管理、野生动物保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相关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期间和疫情后法律服务工作,针对心理健康、复工复产、劳动就业、民生保障、疫情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等有关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咨询、解疑答惑,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广泛宣传一线医务工作者、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公安干警、基层干部、志愿者等的感人事迹,在全社会激发正能量、弘扬真善美,并结合国歌法国旗法国徽法,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五)开展好专项法治宣传工作。围绕防范“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民法典等专项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普法宣传。
    (六)开展好民生保障等工作主题法治宣传。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如养老、教育、就业、婚姻家庭、房屋买卖、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司、财产、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成立宝鸡市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组委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刘拴怀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
    副主任:魏  莉   团市委书记
            郭亚波   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
            赵增强   市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市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徐德明   市法学会副秘书长
            姜雯玉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王宏磊   团市委维权办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法学会,徐德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合作,形成普法宣传强大合力。各县区法学会、司法局、团委要建立密切配合、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实现资源互补,互通互助,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工作中要及时协调、及时沟通,推动问题及时解决。
    (二)注重培养、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突出“青年志愿者”主体,从法学院校、基层政法单位和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精心挑选优秀青年师生、法律实务工作者、律师,组建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的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注重发挥法律服务站(点、所)的人员的作用,寓普法宣传于日常法律服务之中。
    (三)创新载体,不断增强活动实效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在开展“普法四个一”(一堂法治讲座、一场普法宣传、一个模拟法庭、一次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八进”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法治宣传的新方法、新渠道。继续开展一系列专家讲座、专题座谈、法律咨询、知识竞赛、普法上门、问卷调查、书画展览等形式灵活的普法宣传活动,注重对网络和信息化技术的应用,通过组织开展网络直播说法、手机APP动态讲法、原创微视频释法等活动,提高公众关注度,扩大活动覆盖面,不断提升活动效果。
    (四)结合实际,突出普法宣传针对性。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配合基层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工作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及法律法规。要在精准普法上下功夫,精准服务上下功夫,增强针对性,真正做到务实、求实、扎实地开展普法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特别要考虑本辖区疫情实际,以有利于疫情防控的方式,制定关于开展2020年青年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各县区法学会、司法局、团委要收集活动开展过程中具有代表性的照片、视频和相关数据,突出活动重点和特色。各县区法学会要收集组委会成员单位领导指导、调研基层行工作的影像资料。照片每张大小不低于400万像素,数量为5-6张,并注明活动人物、时间、地点和内容;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24×768像素,时间为3-5分钟,并注明录像时间、内容。
    (三)各县区法学会要确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相关资料和总结报市法学会。联系人:徐德明,联系电话:3262687,电子邮箱 bjzfw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