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会之窗 政法要闻 学会动态 学会公告 法律法规 法学研究 法治文化 他山之石
最新公告:
[2023-04-28]关于征集第三届“苏区法制研究论坛”论文的通知     [2023-04-21]宝鸡市法学会关于转发省法学会《关于征集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的通知     [2023-03-27]宝鸡市法学会2023年工作要点    
当前位置: 主页 > 他山之石
铜川市法学会组织“市域社会治理下的乡村振兴法治建设”课题组开展调研工作
时间:2021-10-21 18:17    作者:   点击:
  2021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施行,郑重宣告我国乡村振兴法治化的开端,铜川市法学会主动服务地方法治建设,参与乡村振兴责任担当,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之力,于年初组织法学研究人才力量,组成“市域社会治理下的乡村振兴法治建设”课题组。课题组把课题调研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相结合,深入基层开展深度调研。
  10月份以来,铜川市法学会组织课题组成员,先后赴我市印台区红土镇、阿庄镇阿庄村,宜君县宜阳社区、哭泉镇淌泥河村,商洛市柞水县小岭镇金米村,镇安县回龙镇和坪村、永乐街道新城社区调研市域社会治理下的乡村振兴及法治建设工作。
  在阿庄镇阿庄村,课题组成员参观了当地村民种植大棚蘑菇等产业项目,和镇、村干部进行座谈交流,村镇干部介绍了阿庄村围绕党建促脱贫引领乡村振兴的经验和发展中的问题;在宜君县淌泥河村参观当地旅游产业,与村民座谈交流以旅游带动当地发展的典型经验。
  在商洛市柞水县小岭镇金米村,课题组成员考察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地木耳产业提出的“小木耳大产业”种植、销售、产业带动当地群众致富的详细情况,参观了金米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展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新格局,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在镇安县回龙镇和坪村、永乐街道新城社区参观了全县刚刚运行的“人盯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1844”(1844是指:围绕一条主线“治理方式扁平化、联系群众零距离、激活社会微细胞、智慧赋能高效率”,聚焦八大领域“政策宣传、防汛救灾、返贫监测、矛盾调处、治安联防、护林防火、风险防控、秦岭保护”,创新四条路径“划片管理、群众自治,资源整合、一人多岗,信息共享、平台管理,系统调度、简便运行”,实现四大目标“共同管理,共同治理,共同缔造,共同幸福”)机制,“1844”机制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实现了治理方式扁平化,联系群众零距离。
  乡村振兴就是围绕农民、土地等要素主体展开的美好乡村发展建设的系统工程,此次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实施,应和了党的关于构建乡村治理体系的目标,意味着法治的触角延伸至乡村社会生活领域的各方面,课题组将对近期学习考察的典型经验进行提炼、总结,形成调研成果,努力推动成果转化,以法治之力构筑乡村振兴新格局,为推动铜川市域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